《惡劣天氣及「極端情況」下工作守則》

日期 : 20-07-2026

《惡劣天氣及「極端情況」下工作守則》

為保障僱員安全和機構運作順暢,以及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,僱主應盡早與僱員訂明在熱帶氣旋、暴雨警告、「極端情況」,以及其他惡劣天氣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,包括上
班、下班、復工、遙距工作(如適用)、以及薪金及津貼安排等。勞工處最新修訂的《惡劣天氣及「極端情況」下工作守則》(守則),以淺白易明的方式闡述相關指引,重申制定惡劣天氣或「極端情況」下工作安排的三個主要原則,包括及早制定工作安排、以僱員的安全為首要考慮及必須履行勞工法例的規定,並加入企業示例作參考。

守則全文: www.labour.gov.hk/tc/public/pdf/wcp/Rainstorm.pdf